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#11

九、属灵之物穿上属世

九、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

ISB11.众所周知,每一个运作里面都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;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主动者产生,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被动者产生。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;属灵之物因是一种活的力量,故是主动的,属世之物因是一种死的力量,故是被动的。由此可知,凡从开始就存在于这个太阳世界中,后来时时刻刻存在之物都通过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存在,不仅动物王国的臣民是这样,植物王国的臣民也是这样。

还有一个类似的事实也是众所周知的,即:所产生的每个结果里面都有一个主因和一个工具因;当任何事情完成时,这两者就显为一,尽管它们明显为二;因此,这也是智慧的准则之一,即:主因和工具因一起构成一个原因;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。这两者在产生结果中之所以显为一,是因为属灵之物在属世之物里面,如同肌纤维在肌肉里面,血液在动脉里面,或思维在言语里面,情感在声音里面;它通过属世之物使自己被感觉到。从这些事(尽管到这里还是像透过格子一样模糊)明显可知,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,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。

灵魂所穿的有机身体在此好比一件衣服,因为它穿在灵魂身上;当灵魂因(肉体)死亡而从自然界迁到它自己的灵界时,它也会脱去肉体,把它当作空壳或旧衣一样扔掉。此外,肉体像衣服一样会变旧;但灵魂不会,因为它是一种属灵物质,属灵物质与自然界的变化毫无共同之处;自然界的变化会从开始发展到结束,并在规定时间终结。那些不将身体视为灵魂的衣服或遮盖物,认为它本身是死的,只是适应去接受通过灵魂从神流入的生命原力之人,不可避免地从谬误中得出以下结论:灵魂凭自己活着,身体也凭自己活着,两者的生命之间存在一种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;甚至灵魂的生命流入身体的生命,或身体的生命流入灵魂的生命;因此,他们以为流注要么是属灵的,要么是属世的;然而,一切受造物都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:在后之物不从自身行动,而是从在先之物行动,它从在先之物发出;因此,这在先之物也不从自身,而是从更在先之物行动;因此,一切事物都从一个从自身行动的首先者,因而从神行动。此外,生命唯有一个,这生命不能被造,但非常有能力流入适合接受它的有机组织形式。这些形式就是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

许多人以为灵魂就是生命,因此,一个人因从灵魂活着,故从自己的生命,因而从他自己活着,所以不是靠来自神的一种生命流注活着。但这些人不可避免地系上一种谬误的戈耳迪之结,并将其心智的一切判断都卷进这结里面,结果只会导致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;或他们建造了一个迷宫,心智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推理路线,都永远无法沿原路返回,把自己从中解救出来;他们实际上还让自己可以说下入地下洞穴,在那里住在永远的黑暗之中。

因为这种信念会生发出无数谬误,其中每一个都是可怕的,如:神将自己灌输并转录到人里面,因此每个人都是一个凭自己活着的神,因此他从自己行善、有智慧;同样,他拥有在自己里面的信和仁,因而从他自己,而不是从神获得它们;此外还有诸如流行在地狱里的人当中的许多可怕信念;地狱里的人在世时就相信自然界凭自己的活动活着或产生生命。当这些人仰望天堂时,天堂之光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片漆黑。

我曾从天上听见有人声说,人里面若有一丝生命火花是他自己的,不属于他里面的神,就不会有天堂和其中的一切,因而不会有地上的任何教会,进而不会有永生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查阅《婚姻之爱》一书中的记事(132–136节)。

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#1

ISB1.关于灵魂与
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
婚姻之爱 #48

48.⑵婚姻之爱同样

48.⑵婚姻之爱同样会保持它内在的样子,也就是说,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。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是不同的,所以这二者我们在此都提及了,并且还说明,死后,婚姻之爱仍保持人在世时它存在于其内在的样子。不过,鲜有人知道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的区别,所以,在开始讨论之前,我先对此加以说明。两性情爱是指向数个异性,并与其共享的爱情,而婚姻之爱则是指向一个异性,并与其共享的爱情。指向数个异性,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是属世之爱,人类所拥有的这种爱情和属世的动物、鸟类的一样。但婚姻之爱是属灵的,只适合人类,是人类所特有的,因为人类被造,因而生来是要变得属灵。人越属灵,就越脱去两性情爱,披上婚姻之爱。在婚姻之初,两性情爱看似与婚姻之爱结合,但随着婚姻的发展,它们就彼此分离了。然后,对属灵之人来说,两性情爱会被驱逐出去,婚姻之爱则被逐渐引入。对属世之人来说,情况恰恰相反。由此明显可知,两性情爱是与数个异性共享的爱情,本身是属世的,甚至是动物的,它是不纯洁的,肮脏的。由于它是滥交、没有约束的,因而也是放荡的。婚姻之爱则完全不同。婚姻之爱是属灵的,是人类所特有的,这一点从下文清楚可知。

48a.⑶死后,绝大多数夫妻会相见,认出彼此,再度交往,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,这一切发生在第一个状态,也就是如他们在世时那样的外在状态。人死后要经历两个状态,一为外在状态,一为内在状态。他首先进入外在状态,接着进入内在状态。若夫妻双方都死了,那么,在外在状态期间,他们会相见,认出彼此,若在世时一起生活,就会再度交往和共同生活一段时间。在此状态下,他们都不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情感,因为这些情感隐藏在他们的内在。但后来,随着他们进入内在状态,情感会逐渐显现出来。若情投意合,其婚姻会继续,若相看两厌,其婚姻就终止。若一个丈夫有数个妻子,在外在状态期间,他会轮流和她们交往。但进入内在状态后,他会觉察出她们对自己的爱之情感,然后选择其中一位,或全部放弃。基督徒在灵界和尘世一样,决不允许有数个妻子,因为这违背和亵渎宗教信仰。有数个丈夫的女人也一样。不过,女人不会与其丈夫结合,只是将自己交出来,然后,其丈夫将她与自己相结合。必须知道的是,鲜有丈夫认出自己的妻子,但妻子却能轻易认出自己的丈夫。原因在于,女人对爱有内在的觉察,而男人只有外在的觉察。

48b.⑷然而,随着他们日益脱去外在,进入内在,他们逐渐察觉对彼此的爱情的性质和相互情感,从而察觉他们能否继续共同生活。这一点通过对前一个要点的解读清楚可知,故无需进一步解释。在此仅说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、披上内在。死后,人首先被带到灵人界(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),在此做好预备,善人预备上天堂,恶人预备下地狱。预备是为了内在与外在可以和谐一致,合而为一;若不和谐,二者会一分为二。在世时,它们一分为二,只在心诚者身上才合而为一。一分为二的情形可见于奸诈狡猾之人,特别是伪善者,谄媚者,伪君子和说谎者。在灵界,人不允许有分裂的心智。内在已然邪恶者,其外在也必是邪恶的,而善人也必内外皆善。

死后,人皆成为其内在的样子,而非其外在的样子。为此,他会被交替引入其外在和内在。处于外在时,每个人,甚至连恶人都是明智的,也就是说,他会尽量显得明智;但处于内在时,恶人是疯狂的。通过这些交替,人能看清自己的疯狂,并忏悔它们。若在世时没有悔改,那后来他就做不到了,因为他喜欢自己的疯狂,想要留在其中,从而迫使他的外在也变得同样疯狂。他的内在和外在就这样合而为一,当出现这种情况时,他就为地狱做好了准备。

善人的情况正好相反。因为在世时他就注目于主,早已悔改,所以内在的他比外在的他更有智慧。另外,由于尘世的诱惑和虚荣,他表面上也会一度变得疯狂。所以,他的外在也要与内在和谐一致,如前所述,这内在是明智的。当这一过程完成后,他就为天堂做好准备。这清楚表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、披上内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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